杭州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主营业务:生产:5-7%盐酸(副产)、8%次氯酸钠(副产)、溶剂油(回收)、氮气(中间产品)、氯化聚乙烯、ACS树脂、TAIC、混炼胶、ACS造粒(上述经营范围均涉及前置审批项目,在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)。不带储存经营(批发无仓储经营)其他危险化学品: 三聚氰酸三烯丙酯(TAC), 批发、零售:五金机械,电子产品,家用电器,建材,化工原料及产品(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);货物进出口业务(法律、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,法律、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)**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