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东方明康医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

主营业务:销售医疗器械;生产医疗器械Ⅱ类:Ⅱ-6821-11医用刺激器;Ⅱ-6826-2电疗仪器(异地生产)(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6月09日);销售化工(不含化学危险品);医疗器械技术开发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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